我十七 岁,读高中。我不爱读书,总不假自归。学校怕出问题,就和我及我的家人签定协议。问和法吗?

发布时间:2024-05-15 20: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不认字,我17岁。我、我母亲、学校三方的协议合法吗?协议说我如果再不请假就回家,学校不承诺保留学籍。这个合法吗?

问题解答:

你不喜欢读书?那么,你喜欢什么呢?
我可以理解的,人各有志,这样的条款确实不合法,但是这是学校对你采取管制的一种手段。
不假自归,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表现。你应当改正,并且,不要让家人失望,路总归是要走的。书中的东西很多,路也有千万条,看你如何选。

希望你能把握你的年轻,用好你的长处,加油。
相信,总有一个地方让你闪亮。

签了就合法 但你一点利益也没有 而且你这年纪不读书 想干吗呢

从法律角度上看,它绝对不合法。1,它不是法律文书,不具法律效应。2,学校光凭这个无权将你开除,若将你开除了,你完全可以找仲裁部门将那份协议仲裁。 你自己也要好自为知,别让你父母担心,都这么大了。学习方面自信自点,相信你是最棒的!加油!

合法不合法 为的就是对你好啊 学校不咋地 但你妈妈为的是你啊 知足吧

不合法

哈哈
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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