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在酒店摔死,因酒店贿赂司法人员而败诉,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6-04 05:5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受害人的家属,我的家人于2007年年末在吉林省吉林市西正园酒店吃饭摔伤导致3级残疾,就此于2008年1月8日对西正园酒店进行起诉,2009年5月给出裁决.
受理单位: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法院
在审判期间,我得知被告方西正园酒店的老板通过不正当的手段让负责本案的主要司法审判人员偏向他方,让我们普通老百姓毫无理由的败诉.我方很不服.真的很冤枉.
虽然在15个工作日内可以上诉到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但是中级人们法院的执法人员也许已经不再公正,败诉的可能性非常大,我不知道这样的情况是否应该继续上诉 还是有别的办法可以上诉.如果不继续上诉以后再上诉还需要证人重新出庭吗??请问对以上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问题解答:

一事不再理,如果不上诉,再重新起诉,法院可能不会再受理 .要相信法院还是有公正存在的

继续上诉 。上级法院比下级要严格点

以我仅有的一点法律知识告诉你,只能上诉两次哟。也就是说,你还有一次机会。加油哦!

找个好律师,保存证据,坚持上诉,还可以求助于媒体,比如今日说法之类的
但是,为什么你题目上用的是摔死,而正文又说是摔伤呢?

有证据吗?有证据的话去找检察院

我是当事人家属,在这里为上面的疑问解答一下 ,当时摔伤,因为法院很长审理时间,次年并发症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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