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账务处理

发布时间:2024-06-06 23:3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不知道上海的公积金职工和单位缴纳比例是多少?
我在计提工资时已经计提了公积金,交的时候要冲管理费用和其他应付款,应该是管理费用=实际交纳的公积金-计提的公积金(其他应付款) 吧?但是这么算出来的单位缴纳的部分(管理费用)比职工自己交的部分(其他应付款)少了,这是怎么回事?如果有规定的比例的话,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办呢,要把以前计提和发工资的全改掉吗..
ps.不要复制粘贴,最好是自己做过实务的~
以前我计提工资的时候
借:应付工资 x
贷:其他应付款 x
现在去交公积金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 x
管理费用-公积金 y
贷:银行存款 x+y
现在的问题就是y比x小,不知道是否有问题,还有x与y的比例在上海有没有规定

问题解答:

现在由于人员流动相当快,况且公积金的金额不是很大,每个月计算计提公积金非常复杂,所以一般企业不采取计提方式了.
公积金交纳规定个人和公司各一半,公司和个人都是交纳基数7%,总共14%。
1、发工资时候代扣个人部分分录处理: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
2、交纳时分录处理:
借:管理费用-公积金
其他应付款-个人公积金
贷:银行存款

你经常发生y比x小,可能就是计提不正确形成的。

你肯定算错了。

1、企业按规定应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2、应由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借记“应付工资”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科目。
3、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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