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端午节那天我们老乡A某带了一个甘肃的同事B某到我们老家过节,可是B某因在河里游泳不幸逆水身亡,他家人得知后要求A某赔偿3万元,试问这样的事故A某有责任吗?若有责任在法律上应属哪方面的?经济赔偿多少?类似的事件也是一个学生带了大学同学到他家里为该同学庆祝生日,却因酒力不胜该学生的同学突然死去,后来好友的双方父母却因”责任”成了冤家,该同学也一直处在自责中,这类事件法律上怎么处理?谢谢各位法律上的精英,望能提供相关解答!
以上两起事件都属意外,前一件在赛龙舟那天,A某是出事后才知道的;后一起是一起喝酒,大家都喝醉了
问题解答:
a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a是否有过错。
一般来说,B作为一个有着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对安全的认识、去河边游玩可能会发生危险等等。问题是A在这个事件中是否有过错,比如明知B不会游泳却带B游泳,以及B落水后不积极施救等,凡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我认为,即使A有过错,也不应当负全部责任,你给的信息不全,现在还不好说要负多少责任。
如果是意外事件的话,我认为,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责任,可适当人道主义补偿。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A没有法律责任。当然,在道义上可以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安慰
没有责任。不用赔偿。
是没有责任的,当然他的前提是B是完全民事责任人,也就是说他可以为他自己做的事情负责。
没 责任吧。。。。去法院咨询下
没有责任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