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纳税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02 09:4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被认定5月开始为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专管员告诉我说辅导期期间,要按销售额的4%缴纳预缴税,那么请问:
例如:我第一本发票开了20W,再去买发票,要先交第一次的20W*4%=8000
, 那我第二本发票开了21W, 买第三本发票还得叫多少,是要减掉那8000交400块,还是还得叫8400。。。。?
不至于吧,那我半年的辅导期要是销售12000000,那我不是得交480000的预缴税么。。。。

问题解答:

不错,辅导期期间,要按销售额的4%缴纳预缴税,不过4%是征收率不是税率.

你第一本发票开了20W,再去买发票,要先交第一次的20W*4%/1.04=8000 /1.04=7692.31

你第二本发票开了21W, 买第三本发票还得交:

21W*4%/1.04=8400/1.04=8076.92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