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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9 17:1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女的和男的没有登记结婚,因为女的没有达到结婚年龄,不过他们已经有了一个一岁的女儿,因为感情不合,女方在外面找了另一个男人,孩子被男方带回老家了,现在女方想要领回孩子,可以吗?因为女方是刨腹产生的小孩,一辈子只能生两个孩子,能不能要回孩子???
肯定是协商不成的,因为男方说过,就是死也不把小孩给她,要是通过诉讼解决的话,哪方得到小孩的抚养权较大?谢谢你们的答案了,,,非常感谢,。你们的答案有可能救了这个母亲的命,因为她想过自杀,现在既然有解决的办法,就可以了,谢谢

问题解答:

可以,因为女方是孩子的母亲,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做个亲子鉴定,请求法院要回对孩子的抚养权。secondlawyer@163.com我的邮箱,具体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

具体问题是可以要求孩子的抚养权的。可以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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