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导游员联系一个团队,没有向旅行社汇报私自租车,以旅行社名义开展服务活动,期间车不达标,讲解不到位,用餐不达标引发投诉,而旅行社以导游私自揽活与旅行社无关为由拒绝受诉,旅游质检查明:导游以旅行社名义自行联系,利用旅行社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和游客订立了合同,收取旅游费用;自行联系车辆、用餐、宾馆事宜,在游览中手持旅行社导游旗,相关部门将如何处理??
问题解答:
严重违法行为。根据导游人员处罚条列进行处罚,如果后果严重给该旅行社造成名誉和经济损失,旅行社可以到法院起诉该导游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