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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就卡主了,到底这么过啊?就是调查第一摄影棚的时候,系距也不离开,难道需要弄到什么新的证物么?
问题解答:
]《复苏的逆转》完全对白剧情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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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锯子指证看看
时间太久 忘了
第三话:逆转のトノサマン
某天,从新闻中得知,《大江戸トノサマン》的主角荷星三郎涉嫌杀害演员而被逮捕,被害者是扮演怪人的衣袋武志。这时真宵的手机响了起来,原来是那位扮演诸侯的荷星找事务所。
来到拘留室见荷星,询问后得知:原来那天他们在英都摄影所集合,从早上10点开始动作排练,一直到傍晚5点。但在集合时,发现扮演怪人的衣袋在舞台附近倒下,胸口被诸侯的长矛刺穿。接着又了解到那天荷星是9点到拍摄场地,一直排练到下午5点,吃过午饭后,他在休息室睡午觉。但醒来时,已经超过了集合时间的5点,赶到混乱的现场时,看到衣袋已经倒下了……
在摄影所正门前碰到老太太门卫,她要主角拿出委托的证据才让进去调查。先到拘留所找荷星得到三郎的委托书,再回到摄影所把委托书交给老太太,得到摄影棚的俯视图。在第1スタジオ(第一舞台)碰到上次事件的刑警,得到武志的解剖记录:死亡时间是15日的下午2点30分,用枪状的凶器刺穿胸部。
到乐屋(休息室)调查地上的包得到磁卡,再去第一舞台调查画面右侧的门和摄像机,和女工作人员聊聊天。回到正门前调查电脑选ST1-307,得到荷星(?)照片,背面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第二人”。
【10月18日上午10点,地方法院第四法庭】
首先刑警作为证人上庭,摆出摄影棚的俯视图表示地理位置是关键。事发当天,那里只有被害者、被告,还有主角碰到的女工作人员三人。下午1点门房老太太开始值班,一直到五点才发现死者。推定死亡时间是2点30分。然后法官会拿来凶器,作为法庭记录被登录。然后宣布老太太上庭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反驳老太太。
主角:你口口声声说你看到的是荷星,难道就是这张照片上的诸侯吗?
老太太:当然就是这照片啊。
主角:这照片只是诸侯,而荷星本人只是扮演而已,他不是诸侯。
果然法官需要老太太再次进行关于照片上的男子就是荷星的证言,老太太就再次作出证言。
寻问开始,当主角寻问损坏的道具时老太太说连那枪状的凶器都损坏了,后来她用胶带弄好了。主角认为这一点很重要,所以就把这存为法庭记录。这时法官提及了死亡现场的衣服包裹,但是检察官说还没有找到,并且想蒙混过关。这时主角不能不管,立刻提出申辩。
所以法官只能让证人继续作出证言。
主角拿出那张照片,开始发问。
主角:这照片是在那里门口架设的监视相机拍摄的吧?
老太太:是啊。
主角:只要有人通过,这相机都会拍摄下来的吧?
老太太:你好象很了解啊。
主角:拍摄后的照片,都存储在门房的电脑中吧?
老太太:你是否我们内部人员啊?太了解了。
主角:这照片就是那电脑打印出来的,在背面分明写着《10月15日下午2点 第二人》。
老太太:那就是下午2点拍摄的照片。
主角:我知道。问题是“第二人”的部分。
老太太:“第二人”……
主角:电脑中的照片,只有这一张。所以……这照片上没有写着《第一人》不是很奇怪吗?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
主角:这就可以证明当时有两个人通过那里去舞台。但是照片只剩下一张,消除了那张照片的数据的人……不正是你老太太吗!
老太太:我不管,反正那天我只看到了荷星一人。
法官和法庭上下都要老太太对此做一个说明,所以她只能再次进行证言。
主角就抓住最后一句证言发问,老太太承认有个小学二、三年级的影迷,从排水口的网那里钻了进来。所以法官宣布休庭讨论此事。
再次开庭时,主角表示还有其他人有犯罪的可能,选择回答老太太。
主角:就是那个老太太,他作为值班人员,有可能离开岗位去舞台。
法官:那为什么要偷那件戏服呢?
主角:很简单!因为那样才能装扮成诸侯的样子在摄影机前蒙混过关。
然后主角继续选择:追い打ちをかける(追击不放),向老太太发问
刑警先作出证言,主角抓住证言的第5句寻问。刑警说尸体上发现了一发子弹,得到子弹作为记录。再抓住第6句寻问,刑警补充证言后,主角对新证言进行盘问,得知那枪上有御剑的右手指纹。得到手枪作为法庭记录,而且线条痕也和枪吻合(线条痕就是开枪时候因磨擦而产生的纹理)。
现在法庭几乎由豪控制,他宣布休息十分钟,然后带新证人。证人大泽木ナツミ上庭作出证言。开始寻问后,主角对每一句话都不放过。但深入盘问(もっとゆさぶってみる)都被豪阻拦。这时真宵挺身而出,寻问大泽木。但豪以侮辱法庭罪欲使主角退庭,最后迫使真宵退庭。他问主角是否有矛盾的地方,主角当然选择有(それは违う)。因为一句关键性的话并没有在证言中出现,所以再次让大泽木补充证言。主角拿出湖の写真,指出高级相机都无法看清的脸,她应是无法认出是谁的。
大泽木只好再作证言,但主角抓住第三句,指出观察流星应该用天文望远镜,而非双筒望远镜,进而对照相机提出疑问(追求する)。大泽木证人补充道:那个照相机是为了拍摄流星而准备的设备。主角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如果是拍摄流星,那么照相机应该朝天上,而她却拍摄到了湖上的情况。然后选择:证据品を见せる。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并表示有证据(证据はある)可以说明,接着拿出照相机(ナツミのカメラ),指出这是以破裂音作为反应的设备,拍到这照片是因为枪声。
无言以对的大泽木只有从头作出证言,抓住她第7句开始寻问。然后拿出ヒョッシーの记事,指出她在听到声音后,先寻找的是ヒョッシー而不是船,因为只看一条船的话是用不着双筒望远镜的。主角随后要求看扩大了的照片(扩大写真を提出させる),得到了湖の写真。随后对照片提出异议(扩大写真に异议)并指出照片上开枪者的手的部分有问题。于是就拿出那枪ピストル,说明枪上的指纹是御剑的右手指纹,而照片上的人是左手拿枪射击。这时主角提出被害人是自杀,但豪提出子弹是1米以上的距离射来的,得到解剖记录。这时法官宣布休庭,明天再开庭。得到ナツミの证言书作为法庭记录,然后就开始调查工作。
在ひょうたん森碰到了刑警,再去留置所迎接真宵出拘留所。公园前会碰到大泽木,她的情报要主角以湖中怪物的情报作为交换。警察署的刑警会与主角一同调查湖中怪物,主角在新武器中选择:金属探知机。在公园·广场会碰到矢张,然后直接去货しボート屋,金属探测器找到了氧气瓶ボンベ,拴已经没了,但瓶上面有彩旗。与矢张谈论他身后的充气玩偶,然后把氧气瓶给他看,因为主角看到他身后也有那样的彩旗,然后问他那个玩偶是用什么气充的(何かをふくらませた)。接着选择:想知道详细情况(さらにくわしく闻く),得知他就是用氧气瓶的气来充的。但充气当天拴一下子飞了,很响的“啪”的一声,氧气瓶象火箭一样飞上了天。那是20日左右发生的事,然后氧气瓶飞到湖里去了。最后他在前天找到了,正好是事发当天。回去见大泽木,主角选择:根本没有湖中怪物(ヒョッシーはいない)。然后表示可以证明(もちろんある),再把ボンベ给她看。主角解释道:破裂音就是氧气瓶飞上天的声音,而怪物就是那个充气人偶掉在湖中的景象。作为交换,主角得知明天的证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并得到了另一张照片(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作为法庭记录。前往管理小屋内,把弁护士バッジ给管理人看,答应他条件(约束する)。拿出湖の写真,调查房间中的八哥鸟(オウム)。没想到八哥说了惊人的话:别忘记“DL6号事件”!到警察署把八哥给刑警看,得到将八哥鸟作为证人的许可。
在警察署资料室得到关于“DL6号事件”的信息:2001年12月28日,发生在地方法院。那天下午2点,发生了大地震。法院的一部分建筑倒塌,院内停电。这时候,电梯中有三人被困了5小时左右。电梯内严重缺氧,生存者意识模糊。三人中,有一个心脏中弹,那就是御剑的父亲。当时35岁,下午法庭败诉后,和儿子一起回家,在电梯中被杀。从子弹射入的角度来看,不可能是自杀。手枪在电梯中被发现。一共开了两枪。那个第三人就是嫌疑犯,但是现在事件的被害人生仓为他辩护成功。嫌疑犯在无罪释放后,就踪迹不见了。
得到了DL6号事件资料作为法庭记录
【12月27日地方法院,第三法庭】
租船屋的管理人上庭作证,他因为失去了很多年前的记忆而无法说出自己的名字。
作完证词后,主角对第2句和第6句证词表示疑问。主角指出那晚有雾,所以不可能看到男子的脸。老头进行证词补充:听到那个男人说“竟然开了枪”。主角想抓住这句话继续追问,但是豪百般阻挡。虽然主角一再提出异议(异议を申し立てる),但最后法官还是判御剑有罪。这时矢张冲上法庭,作为证人出现。法官决定撤消判决,并且在休息5分钟后继续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说当时因为吓坏了,所以不加思考地在对方掉进湖中后捡起了枪。
开庭后矢张作出证言,抓住他最后一句寻问。因为他只听到了一下,所以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应该是两下响声。但他竟然说当时他在听收音机。所以在主角的要求下,他继续作出与这有关的证言。
主角认为当时DJ在说话,而非音乐,枪声是有可能听到的。抓住证词的最后一句话,主角认为有必要说出DJ说了些什么(意味はある)。所以矢张补充证言:听到枪声的时候,听到广播里面说圣诞节就在眼前了。主角就拿出ナツミの证言,指出矢张听到枪声的时候,圣诞节并没有到。这和研究员的证词有出入。但主角说矢张并没有错(矢张は正しい),拿出もう1枚の湖の写真,上面的时间是晚上11点50分。因为有破裂声,所以有这张照片。
主角继续向大家解释:原来那晚在25分钟的间隔里,有两下枪声。证据就是手枪(ピストル),因为那枪打了三发子弹。并说明被害者是在11点 50分的时候被杀的,所以照片上的人是:御剑と犯人。那晚被害人叫御剑出来见面,但他提前被杀,然后犯人装成被害人和御剑见面。犯人的名字还不知道(わからない),因为……犯人就是租船屋的管理人老头!
主角指着地图上面的小屋,那就是真正的杀人现场。主角:矢张当天在找东西,找到后,就回租船屋还船,当他听音乐时听到枪声就逃跑了。但因为在听音乐,所以枪声一定不远,那就是管理小屋!然后老头穿着被害人的大衣去见御剑,所以开枪的是老头(ボート小屋の管理人)。因为没打中,所以就连开两枪,为了制造目击证人(目击者を作るため)。然后犯人跳进湖中,上岸后,给死者尸体穿回衣服,然后再扔尸体进湖里。
这时有人报告,管理人老头逃跑,也没有回小屋。
法官宣布第二天再开庭。
休息室中,御剑:我不知道是否应该告诉你,关于我的恶梦……我杀人的那段记忆。
回事务所,主角回忆起一段往事:小学时代,主角三人是同学,有一件永生难忘的事,让他决定做一个辩护律师。当时主角班级有一个人的伙食费被偷了,虽然只有3800日元。那天被偷应该是在体育课上。矢张休息,主角因为感冒而不能上体育课,所以就把唯一有嫌疑的主角送上了学校法庭。当时周围所有的人都喊着主角有罪,连老师都要让主角当场道歉。主角感到很痛苦,就在主角走向那个被偷的学生——御剑面前要道歉的时候,“既然是法庭,那就需要证据。其他人都安静下来!你们连这都不知道,你们这些外行”这是御剑的声音,矢张也帮主角说话。老师权衡了后,就此结束了这次审判。
事后得知御剑要做一个象他父亲一样的辩护律师。但他完全变了,他不肯见主角。主角因此做一个辩护律师,以求在法庭上见他,替他排解痛苦。
前往管理员小屋,调查电视机上的金库,会发现了一封信:向御剑复仇,这是最后的机会。让你人生破灭的两个男人,只有现在才能报仇。而且信上写着今天法庭上让主角为难的方法。看来管理员是被人指示的,将此信作为法庭记录。回到留置所把金库中信给御剑看,他怀疑那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DL6号事件”后,高太郎神智不清,所以被判无罪。接着御剑也说出了自己的恶梦——“DL6号事件”:电梯里空气越来越少,为空气而争斗。这时我捡到了身边的手枪……
回到星影法律事务所,得知御剑父亲很反对豪的做法。另外,有可能当时真宵的母亲得到的信息是错误的。把金库中的信给星影看,主角认为这信是狩魔豪写的。又得知15年前,豪和御剑父亲的较量,虽然豪赢了,但是御剑父亲揭发豪使用不正当手段得到证据,而使豪受到了处罚,将豪的完美形象破坏。在警察署资料室调查拉开着的抽屉,“DL6号事件”的资料已经被豪拿走。将金库中的信给他看,他竟然抢走了信并要放火烧掉。
豪走后,主角发现留下的“DL6号事件”的弹壳,这是打中御剑父亲的子弹弹壳。
最终日的开庭,管理人老头上庭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证言的第3、第4、第5句进行寻问,指出老头就是灰根高太郎。但由于老头碰到过化学品而无法以指纹鉴定身份。主角决定寻问八哥鸟(もちろんする)!八哥的证言只有两句。主角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进行寻问:名字叫什么(お名前は)?
这名字和事件当然有关系(もちろんある)。把“DL6号事件·资料”拿出来并指出,在资料的“容疑者のデータ”部分可以看到高太郎的未婚妻自杀而死,未婚妻的名字和八哥鸟的名字一模一样。但是这被认为有巧合的可能。所以只能第二次对“オハヨー、オハヨー”寻问:金库の番号は(金库的密码是多少)?
主角再选择:カンケイある(这密码和管理人的身份当然有关系)。拿出“DL6号事件·资料”,和密码有关系的就是:事件概要。密码就是事发日期。
因为有两个偶然,所以就不再是巧合,法官宣布老头上庭。
老头一改颓废的风格,承认自己就是高太郎,而且也不否认是他杀了被害人。
老头:15年前,虽然我没有罪,但是辩护人把我说成是神经错乱,才无罪的。他根本就不相信我是无罪的。工作、未婚妻、社会地位……什么都没有了。15年后的今天,我收到了一封信和一把手枪。里面写着详细的计划。谁写给我的并不重要,15年后的现在能得到这样的机会才是关键。有些话我不能说,你们问御剑吧,反正被害人是我杀的。
御剑上庭,法官宣判他无罪释放。
审理结束,但御剑提出异议,希望审理“DL6号事件”。
主角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无法阻止御剑。
御剑:……这15年里……我被一个“梦”一直困扰着。……那只是梦……我对自己这样说着。但是,那并不是梦。灰根高太郎不是罪犯。从射击的距离来看,父亲也不是自杀。是的,我什么都明白了。犯人……就是我自己!法官大人,我在这里认罪。而且“DL6号事件”的时效还没有超过。
法庭上下一片喧哗。法官决定休庭。
主角表示不相信他的梦,并且要证明他的梦只是一个梦,而不是事实。
休息后,御剑作出证言。
之后主角对第6句展开寻问,御剑说只有一下枪声,和可怕的惨叫。寻问第7句后,针对第6句话拿出“DL6号事件·写真”,然后指着电梯玻璃上的另一个弹痕进行说明并表示这和事件有关(ある)。接着拿出“DL6号事件·资料”中的被害者のデータ,说明当时记载着开了两枪。但因为当时找不到另一个弹壳,而怀疑是否只开了一枪,进而要判决御剑有罪。主角自然提出异议,这时所长的声音出现,告诉主角另一颗弹壳一定被人拿走了。所以主角表示是犯人拿走了弹壳,不过也没有必要寻找了(必要は别にない)。在主角想不出子弹去了哪里时,所长的声音再次响起:提出不得不拿走弹壳的理由,用一种“逆转”的思维方式……原来另一颗子弹是射中了犯人,在犯人体内,所以自然找不到。
主角设想:在御剑扔枪的时候,枪走火,并打中了电梯窗户外的犯人,然后犯人进电梯,杀害了御剑父亲。但是这设想没有立足点,这时想起了星影说过,豪在那事件后休假了几个月,那是史无前例的。所以主角立刻说出:豪就是最大的嫌疑犯。
这时候主角想传唤医生,但御剑认为像豪那样的人是不会去做手术而留下任何把柄在别人手里的。但主角提到外行人是不可能自己把子弹取出来的,所以主角说有证据(证据品を提示)。主角拿出了金属探知机,要用这个来探测他的身上的弹壳!此时豪浑身是汗,但法官允许主角使用。虽然探测出来了,但是豪否认这个伤和事件有关。主角就拿出“DL6号事件の弹丸”,指出子弹的线条痕和豪体内的如果相同,那就说明是同一把枪射出的子弹。这时豪发怒了,御剑突然觉得这叫声和当时听到的惨叫声一模一样……
15年前……豪因为被御剑父亲抓住了尾巴而被处罚。当天豪从资料室出来,正好停电,他摸黑来到了电梯前。按了电梯却没有反应,这时候一声枪响,打中了豪的右肩。这时电力恢复,他走进电梯,看到已经昏迷的三人和地上的手枪,他知道这都是命运的安排……
法官:我好象从迷宫中刚走出来的感觉。15年的时间里,御剑你一直是清白的,那只不过是你的一个恶梦而已。我宣布你无罪释放!
闭庭后,休息室中,大家都聚集到了一起。矢张给了御剑一个信封作为礼物,里面装着3800日元……研究员让大家站好,拍了一张集体照。
忙了一天,主角回到律师事务所,看见一封信,是真宵写给主角的:再见了,成步堂君。昨天的你真的是表现得很出色。我觉得自己作为一个灵媒师,还不能独当一面。我也想过要帮助御剑,但你做到了,我却什么都不行。所以我想再度外出修行。我怕看到你之后什么都说不出来,所以我留给你这封信。再见了……
主角连忙赶向车站,正好碰到了真宵,主角用“DL6号事件の弹丸”告诉她,辩护成功是她的功劳。
真宵带着微笑踏上了修行的旅程……
主角:自此,我的故事就告一段落了。向新手辩护律师的自己告别。现在我会翻开新的一页,创造一个崭新的故事。当御剑说我是外行的时候,也许我不太会说话,但是我还是会……异议あり!!!
最终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