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18年未旅行过抚养义务我想告他

发布时间:2024-05-17 13:0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亲生父亲与母亲在我4岁离婚,我被法院判给我亲妈养,但是我亲爸在我18岁前竟然只给我抚养费只有500元,然后就消声匿迹啦,最近我找到他的下落啦,但是我现在已经23岁啦,我想告他,想把我应该得到的拿回来.请专家指教

问题解答:

"销声匿迹"?你是说"失踪"?有证据吗?
如果有,那么你现在还可以起诉请求其一直未支付的抚养费.
如果无,你已经过了诉讼时效了.

关于子女抚养费的减少或者中止给付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指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跟我情况一模一样
反正长这么大了,不要他的钱
以后好好孝敬妈妈,等他老了让他后悔去吧。不养他

当初离婚时法院应有判决 找到判决书原件并对照你父违反了其中哪些条 搜集有利证据 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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