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租房.看中一间房子,

发布时间:2024-06-17 20:1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租房.看中一间房子,当晚房东要我付了定金1000,他开给了我张收条,后来我朋友要我和他一起租,我想那房子不租了,可是房东拒绝把1000的定金还给我,现在我怎么办呢?他这样做有道理吗?我是女生

问题解答:

人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
你和房东订下租房协议并预先缴纳1000元定金,关于这个定金的权利义务有两个方面:
一、如果你不愿租房,但你先前已经用1000元作保证来向房东承诺租房,这时房东是不能再租给别人的,由于你定金的限制房东不可能有潜在的获利的机会,现在你说走就走对房东权利是一种侵犯,所以定金是别想拿回;
二、别急,定金不仅约束你也约束房东。如果房东不愿租那么他违约在先,你可以在要求两倍返还你的1000元定金,即你一来一回多得1000元。
现在是你违约在先,从法律上来讲是不可能要回来了。不过你最好和房东好好商量一下看能否尽量多退回些定金,态度不用我说了。
上面的人介绍的办法非常危险,现在只有傻子不知道定金的含义(至少执法部门这么认为),如果强行索要回你的定金或者是他所说的900元,你和所谓的本地男人可能会涉嫌抢劫。

商量下吧,如果碰到野鸡的中介就比较麻烦,特别是看你1女孩子,柔弱。

最好带个本地的男人一起去。 要报着一定拿回的信念去。

如果实在没法拿回,就拿回90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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