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我解释上海劳动合同沟通问题

发布时间:2024-05-29 11: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明年开始不是必须和所有员工签合同了吗?不然要支付两倍工资
我们是上海的一家服务业公司,做酒店等的
现在有两个问题,麻烦专业人士帮忙解决:
1、公司里面许多员工都是初中、中专水平的服务员,流动率很高,不想签合同,认为签了合同他们就被公司给绑住了。
2、公司因为法律问题,不得不和员工签合同,但我们公司效益不好,考虑到最基层流动性太大,我们在签了合同后,不想去为服务员、保洁工办外来人员综合保险,按老总的意思保险尽量去规避。
请高人结合我们上海的实际情况指点迷津,我该怎么向员工去解释这些问题呢?回答的好一定会好好加分给你们的 谢谢了

问题解答:

1、首先无论是新的劳动合同法还是旧的劳动法,签订了劳动合同都不影响劳动者辞职的权利,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新的劳动合同法对一般的违约事项已经不能约定了违约金了,所以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劳动合同并不会限制劳动者的合理流动。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不签劳动合同就是要按照双倍的工资支付的,所以用人单位宁可与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解决劳动合同,也不能留用拒签的员工,这样单位的风险实在是太大了。
2、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没有说企业的效益不是很好就拒绝为劳动者缴纳。逃避了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一旦发生纠纷用人单位不仅要全额补偿,而且造成损失了还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社会保险对于用人单位也是有利的,比如说发生了工伤的,缴纳了社会保险,工伤就由社会保障机构负担了,还有员工生育了,社保还支付生育津贴,就是把员工解雇了,他们还能领导失业保险,但是如果不交了,这些一旦发生了都是要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因为你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给劳动者造成了损失。

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01号咨询员

你现在的重点不是向员工解释,而是向老板解释,老板也该换换脑筋了.如果你讲的他不听,你可以让律师讲给他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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