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本来这个人是住店的,但是不知道这个客房的东西不是免费的 酒店也没事先说明
问:结帐的时候 他应该按酒店的高价付帐 还是市价 或者不付帐?
问题解答:
2007年司法考试的卷三的第一题呀 如果是有明确的标价的话 就应该是按照酒店的价格付帐 因为酒店的标价是邀约 而客户的使用是构成承诺的 所以合同是成立的 那么就是要按照正价付帐的 如果酒店里没有明确标价的话 应该是可以按照市价付帐的 没有标价 酒店就是有过错的 所以你还可能是不用付帐 呵呵 估计不会有那么好事 你问这个问题是什么意思 看看大家的意见和司法部的答案有什么不同吗 呵呵
法律上来说,因应该是可以不付帐的(因为酒店没有事实说明)
现实中来说,一般还是要给钱的....
争取按市价给吧.
肯定比市价要高.你不付的话他自然从你的押金中扣除.
虽然有点不合理.但是好象每家都是这样.成默规了.
消费条例不明确
可以向消保委反映。
按酒店的高价付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