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费劲周折终于房东同意和我一起去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了,可是房东居然提出怕他有什么影响所以让我给她押5000块钱,说是一年后居住证过期时确定我改地址了就把钱退给我.这样子我当然觉得钱押她那里我也觉得不保险,况且又不是几百块,房东的人品我倒是相信,可是到时候他以什么理由给我扣一部分或者直接说我怎样不给了我怎么办,所以想请高人帮我看看到底是不是应该这样.我自己当然认为我合法租住她的房屋当然有权利让他给我办了,可是他是承认我有权利但是就是怕有什么连带责任所以就是要押5000块.高人帮忙啊...
他可能就是怕我明年居住证到期的时候地址不改的话他还要交税,我可怎么办呀,郁闷...
问题解答:
这种收费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明确告诉房东。
不会啊,怎么可能要押钱啊,他是骗钱哦,而且不会有连带责任的,除非你 要把他的房子作为买毒品的根据地,少来,而且去备案本身就是他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