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问题解答:
这个要看他招收的职位是怎么样的职位的。生理缺陷的话,如果是需要分健全人才可以操作的一些工种,那这样限制是合理的。传染性疾性的限制应该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因为这是为全体员工着想。要求无乙肝,如果是限制大三阳,那也是有合理性的,因其具有较强传染性,如果是限制小三阳,那除非是与食品或者健康相关的工种,否则也不能这样限制。假如不是以上的具有特殊性质的岗位,比如说文员,打字员等,这些要求就明显是带有歧视性的,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