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们这里的运管站对线路都进行了竞标.一条几十公里的线路,少的也要几十万.是本来可以很低的票价涨了很多.因为这些钱最终由消费者承担.请问:运管站拍卖客运线路从中坐收渔利的做法属于侵犯消费者权益吗?
这种行为显然使客运市场没有了竞争.那么这算不算垄断呢?这种行为也在实际上剥夺了其他人想从事这个行业的权力.不知道我国的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有没有人能分析的详细透彻些.难道消费者的利益只能任人瓜分吗?我们什么也不能做吗?
问题解答:
涨价要合理,否则是侵权
看其定价是否超过了国家定价,如果没有超过则不是。
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