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劳动法第几条有这个规定?
问题解答:
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