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需要哪些资料?

发布时间:2024-05-29 13:3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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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解答:

审批外商投资项目需要程序
1设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程序:
A、 编报项目建议书。由中方投资者编写项目建议书,报审批机关审批(也可委托涉外咨询机构代报)。
B、 申请企业名称登记。项目建议书批准后,中方投资者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企业名称登记。
C、 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由投资各方共同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合同、章程,由中方投资者报审机关构审批。
D、 申请颁发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章程批准后由中方投资者向审批机关申请颁发批准证书。
E、 申请领取营业执照。中外投资者领取批准证书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事工商登记。
2设立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程序:
A、 境外投资者设立外商独资企业,应委托本市具有对外咨询代理资质的机构办理申请和报批等事项。
B、 设立独资经营企业,参照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的投资程序办理。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项目建议书内容
1中方合营单位。包括中方合营单位名称、生产经营概况、法定地址、法定代表姓名、职务、主管单位名称。
2合营目的。要著重说明出口创汇、引进技术等必要性和可能性。
3合营对象。包括外商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4合营范围和规模。要著重说明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产品的国内外需要和生产情况,以及产品的销售地区。
5投资估算。指合营项目需要投入的固定资金和流动资金之总和。
6投资方式和资金来源。包括合营各方投资的比例和资金构成的比例。
7生产技术和主要设备。主要说明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和可靠性,以及重要技术经济指标。
8主要原材料、水、电、气、运输等需要量和来源。
9人员的数量、构成和来源。
十经济效益,并著重说明外汇收支的安排。
⑾主要附件:
A、合营各方合作的意向书;
B、外商资信调查情况表。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基本概况:
A、 合营企业名称、法定地址、宗旨、经营范围和规模;
B、 合营各方名称、注册国家、法定地址和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中方要说明主管部门);
C、 合营企业总投资、注册资本、股本额(自有资金额、合营各方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股本缴付期限);
D、 合营期限、合营各方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摊比例;
E、 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文件;
2产品生产安排及其依据。要说明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和市场预测的方法,以及国内外目前已有和再建的生产装置能力。
3物料供应安排(包括能源和交通等)及其依据。
4项目地址选择及其依据。
5技术设备和工艺过程的选择及其依据。
6生产组织安排(包括职工总数、构成、来源、经营管理)及其依据。
7环境污染治理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及其依据。
8建设方式、建设进度安排及其依据。
9资金筹措及其依据(包括原厂房、设备入股计算的依据)。
十外汇收支安排及其依据。
⑾综合分析(包括经济、技术、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分析)。要采用动态法和风险法(或敏感度分析)等方法分析项目效益和外汇收支等情况。
⑿主要附件:
A、 合营各方所在国(或地区)政府主管部门发给的营业执照副本;
B、 合营各方法定代表证明书;
C、 合营各方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D、 国内外市场需求情况调研和预测报告,以及产品外销比例;
E、 有关主管部门对地址安排的意见;
F、 有关主管部门对环境保护、消防、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意见;
G、 有关主管部门对外汇收支安排的意见;
H、 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预审或评估报告。

申请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下列条件:
1A、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於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1000万美元,并有三个以上拟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已获得批准,或者:B、外国投资者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了10个以上从事生产或基础设施建设的外商投资企业,其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的出资额超过3000万美元。
2以合资方式设立投资公司的,中国投资者应为资信良好,拥有举办投资公司所必需的经济实力,其资产总额不低於1亿元人民币。
3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於3000万美元。

在合营企业注册资本中,外方的投资比例不得少於25%。外商在中外合资企业中最低投资额一般不得少於10万美元;在独资企业中为20万美元。合营各方用货币出资,也可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场地使用权等作价出资。合营各方在合营期间不得收回其投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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