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方自开电费发票事宜:

发布时间:2024-05-19 10:1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公司厂房是租赁的,水费是自来水公司开来的发票,但每个月的电费发票是出租方用自己的销售发票给我们开的(货物名称一栏为电力),请问这样合理吗?
开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我每个月都有低扣的啊.

问题解答:

可以用。但若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啊。

不合理,从理论上讲,出租方是没有权力销售电力这个商品的!
从工商上讲可以告他超范围经营.
从税务上进可以知他.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