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请各位救救我,上班时间不久,没什么社会经验,碰到黑心老板没有办法了!!!!
我于3月份进入上海某设计公司上班,5月初转正,因为以前从来没有办过劳动手册,因此委托公司会计去办理的,到7月份办好交给我了,之后我在9月底的时候因为身体原因向公司提出辞职,老板收了辞职信后在10月7 号叫我10月8日去公司交接,上个礼拜经过我几次催促后公司把劳动手册登记完毕了,我去拿的时候发现上边的保险金才交了7-10月的3个月,转正后的 5,6两个月没有交纳过,我打电话问老板后得到以下回复:
1.因为我辞职时未提早一个月,所以按劳动法(是否有此条例??)应该罚款我一个月薪水
2.离职后遗留工作公司请外面的设计师做,应该由我承担一部分责任
3.以上不是老板本人说得,是通过员工转告我的
归纳以上意思,就是叫我不要去讨了,不然没钱不算还要我赔款.....
我觉得很胸闷......不知道能不能去仲裁,希望各位高人们指点一二,谢谢大家了
另外还有一些补充:
现在我以前同事偷偷告诉我公司手里合同我签过字的....我明明记得没签过说....那如果对方有双方签字的合同的话,我还能告他吗??如果是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的是吗??
如果仲裁的话,我可以找到人证明我在3-6月在该公司工作,但是物证不足,因为我只有公司的打印提成单,没有签名盖章的,有没有用???
工资单都是老板给我签字后就收回去的,我这里没有底的.
我的工资从5月份开始扣出保险金,但是公司只帮我交了3个月,这个也是可以申诉的吧??
合同上并没有写违约金,也没写转正后的待遇,能不能作为有效的证据??
只有20多分,都给了,请大家帮帮忙!!
我要的是具体的建议啊!!我也知道这个情况比较复杂,请大家多帮帮忙!!!
不过还是先谢谢一楼的了!!至少让我有了点信心了!!!
问题解答:
具体地说吧:
1、你是应该支付公司一个月的赔偿金的;
2、如果仲裁,有公司同事证明你的工作既可;
3、你可以要求公司帮你缴纳3、4、5、6月份的保险金。
起诉他.这样的情况,告他一准胜诉.
到当地劳动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