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算不算倒卖车票

发布时间:2024-05-20 12: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国庆期间,我朋友帮老乡买火车票,买好后有一个老乡说他女朋友病了,不回了,我朋友便去退票,因太多人排队,他不想排队了,就想看看旁边有没有人要,刚好问中一个便衣警察,那便衣警察不听解释,把我朋友捉走了,拘留了半个月,请问:我朋友算不算倒卖车票,如果不服,如何上诉.

我朋友单位的领导说,如果我朋友不上诉,就会当我朋友在社会上做违法事,就会被辞退.现在我朋友想上诉,请问:可以上诉吗?有用吗?能胜吗?

问题解答:

一,只要买票的钱超过票面价值,就是倒卖。等额或低于票面价值且是争票的话,不构成倒卖车票。

提起行政诉讼,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
(四)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和执照,行政机关拒绝颁发或者不予答复的;
(五)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给抚恤金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三,由于你朋友的案子对他的前程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他找一个律师帮他代理,这不是一句两句在网上说得清的 。

火车站的警察就是严 看你不顺眼就查你

一张票算个什么啊 方便了自己方便了别人 多好的事

我认为可以上诉的....


人做什么都要对自己做的事负责!

你说误杀是不是杀了人了?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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