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订了款车子,和4S店的合同里写明了购买贴膜服务的条款。合同款已经支付。现在发现其实贴膜就是骗钱的,想不贴了,把钱要回来。第一次交涉4S店说有合同不能反悔。但是既然上海明文规定不能贴膜,那么该合同条款属于违反政府法律的行为,是否应该被视为无效?另外,哪位达人能够提供上海关于禁止汽车贴膜的详细明文规定?
问题解答:
我擦 这都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