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书遗嘱和过户问题

发布时间:2024-06-01 11: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请问1.我父亲生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没有公证,是否有效?2.现在我母亲82岁高龄,母亲同意把属于她和父亲的共同房产过户到其长子的名下,我想问的是过户时用父亲立的自书遗嘱和母亲的签字就可以过户吗?请懂得法律的专业人士帮忙回答,表示感谢!!

问题解答:

1、没公正也可以生效
2、父母均表示将房产给长子的话,去办理过户就可以

楼上的回答是有原则性错误的,请留意。

自书遗嘱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也照样可以发生法律效率,只要是自书者在清晰意识状态下的真实意思表示就可以了。
代书遗嘱才是需要2个以上无利益关系人的鉴证、并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方能生效的。

如果该遗嘱中明确写明将由长子继承房产、而你母亲现在也同意这样处理,那么这样去过户给长子是完全合法的。
倘若遗嘱中没有写明,那么在该房产撇出一半作为你母亲的份额后,剩余的另50%由你母亲及全部子女平均分配。你母亲最多只能将自己应得的份额赠与长子,其他子女只要不声明放弃继承,任何人都无法剥夺其法定继承权。

立遗嘱时如果有两人以上见证人在场,并且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

若遗嘱中存在把房子过户给其长子的相关意思,你母亲也同意,那样去过户是没有问题的。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