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旅游合同请教

发布时间:2024-05-08 12: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们9.28日报团去桂林旅游,合同都签了,钱也交了。
我们是3个人,女的一个,男的2个,首先是女的打电话确认还有车位,我和另一个男的就去交钱了,回去就准备 等着30号晚上8点出发
但是29号下午6点的时候他们旅行社给我们的那个男的打电话说,由于他们的一辆车没回来,原来的48座的现在只有42座,我们报名晚 ,所以就取消我们了,我知道后立刻打电话给她。退团可以 ,但是必须补偿我们来回的车费。我们也买了很多东西准备出去玩时候带的,这些也就算了,但是车费必须报销。
当时她说可以和经理商量,第2天一直没消息,直到30号下午出发前7:50分她们带团的给我们的那个女的打电话问她怎么还没去阿,都要出发了??
然后旅游团不久就打电话给我们说,让我们立刻赶过去 ,那怎么可能! 我们根本没有准备,也没有时间过去。然后她就说钱不给退了,说是我们自己没有去,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我就想请教这种事我们应该怎么处理,要不要告他们旅行社?告的话最多可以补偿多少!!~谢谢!~

问题解答:

你的情况太混乱了
首先 当旅行社人员29号通知你要给你退团的时候你就该马上去旅行社要求一定要去 否则要求赔偿你再去桂林的团费的差价 因为由于旅行社内部问题造成你的行程不能履行 属于违约 你应要求30日必须去 因为当时你没有做我说的这些事情而造成的你临去旅游前半个小时 旅行社给你打电话 而不能马上参团 具体出现的团费 还是交通费都要你们具体协商 因为毕竟你是有一定责任的 终究都是因为没有落实清楚 如果 旅行社人员不承认他们所说 车不够大 你们晚报要求退团的事宜 正常 所产生的团费即使能退 也非常的少。。

首先你们签订了合同,都应该按照合同执行。
如果签订了合同,由于旅行社内部原因造成无法出行,算违约,应赔偿。
目前问题在于他们一开始通知你们去不了和30号有没有提前通知你们去,有没有任何书面的东西?短信,电话录音一类的,如果只是口头,都没有用。

还是先调节 摆清利害 如果起诉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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