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现在在企业里早就实行同工同酬了。为什么在乡镇政府里,我们这些自收自支事业编制人员工作一点不比那些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干的少,有的干的还要多,却只给发临时工工资,再说了,临时工这个概念早就是上世纪的过时概念了,伴随着新劳动法的实行,早就没有临时工这一说了。我们该发的工资连一半都不给,该交的公积金也没有,为什么?有谁能给我们个满意回答呢?盼!求助!
问题解答:
上告劳动仲裁吧
但是不会有什么结果
因为你们身份在那呢
自收自支 财政 国家完全不管 说不好听点 跟企业没什么区别
那么入不敷出 开不出工资 很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