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试用期是否交三金,试用期的时候已经签合同。

发布时间:2024-05-29 17:19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今年6月签的合同,合同上写明3个月试用期,一年合同(包括3个月试用期)。合同上写了一句正式录用后交三金。请问,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是不是我签的一年的合同前三个月试用期,单位不交三金。
上海私人企业。
三金就是三险,合同上有明显的指出。

问题解答:

你好:
1、“一年合同(包括3个月试用期)”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2、“合同上写了一句正式录用后交三金。”试用期已经建立劳动关系,单位应当从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缴纳社保。
如你还有其他劳动法律问题,可登陆“劳博网”。

合同没有写名三金的概念?合同应当写明 或许指的是三种保险 如果是的话 你的合同已经违法 其次 约定使用期三个月违法

你签的合同已经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请你慎重考虑是不是还继续在该公司工作。
首先:一年合同,最长的试用期为2个月,3个月的试用期违法
其次:保险是从试用期开始就需要由单位缴纳的。而约定正式录用后交三金,违法

当然要交三金。

你公司的合同已经违法,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