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籍人士在上海的离职困扰!

发布时间:2024-05-23 18: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是东北人,本科毕业后到上海一家公司就业。今年6月的,公司组织了一次海南旅游。在去之前,公司和每个人签了一份合同,说是去旅游的人就要保证再在公司做9个月,如果9个月之内离职,就要赔偿3500的旅游费。
大家都知道,6月的海南旅游怎么值得了这点钱,况且我们住的也是类似motel的地方。
因为公司福利太差,每天加班3个小时以上,没有加班费。我实在做不下去,就打了离职报告。
可是我的主管不签署我的离职报告,公司还说要告我。
我是不介意公司告我的。如果它来告我,我就告它加班不给钱。我的同事们都愿意为我作证的。
问题是,现在这种情况,我再就业会产生问题吗?我们不像上海本地人,有劳动手册,当初进这个公司的时候,我记得自己没有上交过任何东西给公司。
唉,只怪我自己糊涂啊。
请问,像我现在这样的情况,可以直接去新公司就职吗?

问题解答:

没有上交过任何东西吗?身份证复印件都没有?
你和公司不是有合同吗?
我建议你这样
1 如果平时上下班打卡的话,跟行政要一份你上班至今的上下班打卡记录,上面会显示你的加班情况,如果没有,即使同事为你作证也没用的,你想啊,他们给你作证,他们还在那里工作不了?除非他们跟你一起跳槽。

2 去旅游是属于公司的福利,他签那个要付违约金的没有法律效应的。

3 现在私企那么多,去哪里不是一样就职 啊,只要你有能力有实力。

这J8世道 真J8该 改朝换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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