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市长您好;
我是黄岛区的一名微型货车的车主,所有手续都齐全,几年来一直正常运行,为何交通局现下发了一个文件,让我们必须挂靠运输公司才给审理营运证,车辆还得过户,这样我们就得一年多交3000元左右,我们本身就是靠挣一点辛苦钱来养家,可黄岛交通局这样做法,使我们连粥都很难喝上了,负担太重了,请问市长,黄岛交通局下发这样的文件合理吗?
问题解答:
你说的这种情况,我们这里早就实行了。
个人的货车,都必须挂靠给一个运输公司,或者一个管理公司,也要过户,这样,车管所就只认运输公司了,这样做的目的是减轻了交通局的管理工作,相关的运输公司也可以赚点钱,只是加重了真正车主的负担。
挂靠后,对个人并没有实质性的好处,只是保险、年检、季检等等管理问题,(以前还代办买养路票)运输公司可以提醒你。
我们这里每年的挂靠费是2600元。
公司化管理··公司化运营··
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