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和一位朋友在应聘一家贸易公司,该公司办公地点设立在上海闵行罗秀路1599弄5号103室,一间只有90平米左右的房间.应聘时叫我交付328元包含:劳务合同费60元,承担1年外来人员综合保险的20% 268元(说满3月后报销). 叫我朋友交付劳务合同费88元. 经过调查,该公司名为 :上海先展贸易有限公司
负责人:陈维斌(经理) 没有在显眼的位置发现该公司的营业执照 我和他签合同时把全过程录下了 能告赢吗
问题解答:
同学,咱有点常识好不好,工作再难找也不能这样啊!
管他什么公司,国营的么,公务员么,不是吧!找工作目的什么啊,招聘的目的是什么啊,整个反了都!
但凡正规点,有点社会责任感的公司是不会首先跟员工收费的。如果你不嫌麻烦就按你说的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