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如果购房贷款无力偿还,按理是要将用于抵押的房产进行拍卖之类的。
以前听说如果是购买用于自己居住的房屋,则有所例外,可否请大家指教一下,告诉些这方面的法规。
谢谢
问题解答:
是拍卖,在贷款没有全部偿还之前,产权是属于银行的,一旦你违反了贷款合同,那么银行就有权将房产进行拍卖以抵补贷款余额。
按照一些购房者获得贷款后,因无力偿还借款或抵押房产价值缩水,就采取“停供”的做法停止偿还房贷本息,借款合同的约定以及法律规定,“停供”可能会面临以下后果:
1、解除合同
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如果借款人预期还款达到一定的次数,贷款行就有权解除合同。
2、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人如“停供”,除了需要偿还全部贷款本息、罚息、复利以外,还需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全部费用。
3、拍卖变卖房产
如果借款人将房产最为抵押担保的,那么在贷款行屡次催缴情况下,仍不还款,银行可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用于偿还贷款本息。
4、开发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如果开发商是借款人的保证人,那么其将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