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海出发到深圳然后再去香港,可不可以在深圳办理通行证?- -?

发布时间:2024-06-02 03:2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高分悬赏啊!
急!- -!
最快需要多长时间可以办好?

问题解答:

不可以
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
你可以提前在上海办理好
可以办理一年有效的签证

不可以

在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180元

也可以和深圳的旅游公司先联系办理旅游签证(要交钱)

通行证和签注都必须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你现在是有通行证了没?

如果你有通行证的话,那是做签注,只需要把通行证和你的身份证邮寄回去,找人帮你办理即可。

如果你是未办理的话,办理G签的话是必须要回去户口所在地办理的。

当然了,之前有人办理过商务签,也是找人代理的,费用要高一些。

有什么不明白,或者你确实很急的话给我留言吧!~

其实你也可以飞回上海去办理,上海春秋航空的机票贼便宜,不知道现在还有没有特价票、

肯定不可以。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如果需要在深圳办理,必须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因公赴港澳通行证在深圳市外事局办理,但是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具体参加办证程序:

一、 申办范围

本市党政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有企业,民营企业的业务骨干。

二、 申办所需材料

(一)申办因公赴港澳通行证签注,须填写《深圳因公出访报告表》、打印《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三份),赴港澳进行文艺演出、学术交流和社团活动的还需提供相关的邀请信。

(三)申办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签注,须填写《申办多次往返港澳证件报告表》、打印《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三份),企业申办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签注,须提供税务部门出具所在企业所得税证明(纳税额须达到二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提供外汇管理部门出具的上一年的出口创汇证明(创汇额须达到一百万美元以上),还须同时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 申办材料要求

(一)《深圳市因公出访报告表》内容填写要详细,字迹清晰、不能涂改。“单位意见”栏,由所在单位领导加具审批意见、签名并盖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主管单位加具意见、领导签名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市属或其它单位人员随同出访的,必须附上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领导出具的出访审批同意函。

(二)《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表》不得复印,批件表填写内容必须与报告表内容完全一致。出访外国,需途经香港的,务必要在批件上注明途经香港的天数及香港接待单位的名称。批件表应编写出访编号,由镇、区人民政府或副处级以上单位加盖公章。

(三)报告表、批件表、政审表的“姓名、年龄、性别”栏的内容必须与身份证内容一致。

(四)参加由中央或省组团出访的,须提供由中央或省具有审批权限单位出具的出访任务通知书正本,参加省内同系统单位出访的,须提供省外办预审组团同意函。

(五)赴港澳接受技术培训,属项目培训的,须附项目培训合同,其它培训须提供省人才引进办的出访同意函,并附出访人学历毕业证书、工作聘书、个人及单位鉴定。

(六)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专业人员赴香港、澳门工作,除提供邀请书外,还须提供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新办证件的出访人员,除需提供两张身份证复印件外,还须查验身份证原件。

(八)在本市长期工作而户口未迁移到本市的人员出访,须提供在本市的有效暂住证、工作聘书及经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鉴定的劳动合同书。

四、 报送要求

报送材料由各单位专办员送市外事局或市外事服务中心办理,不准通过中介部门代理送办。

五、证件管理

持因公护照、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人员,完成任务后应按规定将证件交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保管,证件过期后应交回外事局统一上交省外事办注销,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私自销毁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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