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一家旅行社的兼职导游,未经旅行社允许私自承揽业务

发布时间:2024-05-19 00:57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盗用该旅行社名义联系车辆住宿等问题,在导游过程中他胸配导游证,手持导游旗,不料在旅游景点讲解时被旅游执法机关查获,李某会受到什么惩罚?

问题解答:

吊销导游证,3000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

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的,由旅游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吊销导游证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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