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法咨询出勤情况

发布时间:2024-06-08 05:5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有件事情请教一下 关于劳动法方面的 我单位出勤是以4做2休 4天分别做10小时 休息2天再做4天(各10小时) 这样算不算违反法?本人是残疾人对劳动法不熟悉才询问一下 望得到答案

问题解答:

每周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你可以去要求加班费和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要保留好证据等不干那天去告公司,当然了也可以现在去告,看自己具体情况了。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我的百度hi经常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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