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附加税应交比例是5%,比如进项发票为10000.0,销项发票为12000.0,发票均为17%增值税,请问附加税应该交多少.是(12000.0-10000.0)*0.05 还是(12000.0-10000.0)/1.17*0.17*0.05 ??
进项发票为10000,销项发票为12000,均是含税总金额,是不是上海所有的公司附加税都是应缴增值税额的5%? 可我们公司那财务告诉我是:(12000.0-10000.0)*0.05 ,我都给他确认三次了,他还是这么说,唉。。。
问题解答:
答案是后者,附加税计税依据是你实际应缴增值税额。
(12000.0-10000.0)/1.17*0.17*0.05是正确的
还有什么疑问?
如果你这里的12000与10000是发票上的总金额,即(销售收入+增值税额),则应是:(12000.0-10000.0)/1.17*0.17*0.05
如果你这里的12000与10000是增值税额(即增值税票右边税额栏的数字),则应是:(12000.0-10000.0)*0.05
是(12000.0-10000.0)/1.17*0.17*0.05
因你的题目数值给的概念不明确,有如下三种情况:
1、进项发票为10000,销项发票为12000,指的是不含税价
则附加税=:(12000-10000)*17%*5%
2、进项发票为10000,销项发票为12000,指的是含税价
则附加税=:(12000-10000)/17%*17%*5%
3、进项发票为10000,销项发票为12000,指的是增值税额
则附加税=:(12000-1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