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租的房子是每月15号到期,这个5月15日我交了五月份的房租1000元后房东跟我说下个月要加房租100元.于是我5月18号告诉房东准备5月23日搬家.结果房东说我搬家可以,但是房租不退.周末快到了,我想知道,如果到时他真的不退房租我该找谁可以解决,谢谢!
问题解答: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不定期租赁,则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房东应当退还你的租金。如果不退还,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