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如果提前搬家遇到无奈房东不给多余房钱及押金,该找谁解决?

发布时间:2024-05-15 21:4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租的房子是每月15号到期,这个5月15日我交了五月份的房租1000元后房东跟我说下个月要加房租100元.于是我5月18号告诉房东准备5月23日搬家.结果房东说我搬家可以,但是房租不退.周末快到了,我想知道,如果到时他真的不退房租我该找谁可以解决,谢谢!

问题解答: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不定期租赁,则你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房东应当退还你的租金。如果不退还,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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