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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20 20:3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一个旅游团签订了一份合同,全部资费是1500,原定于30号出发,但是29的时候旅游团通知我这个团取消了,这时候在想找其他旅行社也不大可能了,事实上也是没找到,这样旅行社就退了我们全部的钱,但是我认为有问题,一点赔偿都没有,我于是咨询了青岛市旅游局,他们的说法是,提前一天通知的只需要退还50%就可以了,问题是:这是青岛市的霸王条款还是旅游局咨询处的人骗了我。 旅行社是青岛啤酒旅行社

问题解答:

你的意思是旅行社违约,除退给1500元外,还应该有旅行社违约金退给你,但是没有约束他们的条款,有也不执行.我也碰到过这种情况.

你的问题不清楚, 我看了半天也不是很懂你的意思,
你在向旅游局反应情况的时候肯定是说反了,哪里有这么混帐的旅游局呀? 本来是旅行社的责任反倒退你50%的费用,天下哪有这个道理?旅行社应该对你赔偿才对

你要看旅行社是为什么取消?如果是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旅行社是不承担责任的。

那你可以去消协问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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