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办理居住证需要带上哪些证件?

发布时间:2024-05-11 00:2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人才引进类型的!
谢谢

问题解答:

我有的,我们单位的: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说明》里提及的材料要求是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所需的材料。只有具有此类居住证的人员,才有办理上海市城镇保险及小城镇保险的资格,其他类的居住证没有此资格。另外请大家注意,只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才符合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条件,而条件符合的人员提交好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受理部门会按照个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只有评分在一定分数以上的人员,才会发放“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并不是所有按要求提交材料上去的人员都会通过审评。

  特此补充说明。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个人需准备材料说明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填写完整后交回)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公司有存档,这项由行政人事部准备)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请注意些项,如有需办理的请交齐此项材料)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加分值的材料,建议有的都交齐)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同事,请按此说明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的只提供原件即可),并于本月20日前交至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将于本月20日统一为大家办理居住证申请等相关手续,本期材料未准备齐全者将推至下期统一办理时办理,请大家注意按时提交材料。

  行政人事部

问你单位人事啊
一般都是单位人事去办的,因为要用单位的执照的

我有的,我们单位的: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说明》里提及的材料要求是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所需的材料。只有具有此类居住证的人员,才有办理上海市城镇保险及小城镇保险的资格,其他类的居住证没有此资格。另外请大家注意,只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才符合办理“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的条件,而条件符合的人员提交好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受理部门会按照个人材料进行综合评分,只有评分在一定分数以上的人员,才会发放“上海市人才引进类居住证”,并不是所有按要求提交材料上去的人员都会通过审评。

特此补充说明。

首次申办境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
个人需准备材料说明
一、书面材料
1、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到行政人事部领取,填写完整后交回)
2、学历验证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外地居民户口簿复印件(需要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及本人信息页),本人为集体户口的由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本市住所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由单位出具集体宿舍证明(附单位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借住在亲友家的提供户主的房产证或者户口本、书面同意入住证明以及户主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的寄宿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租房居住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由房地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5、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包括二级)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体检证明3个月之内有效);
6、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首次办理时劳动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具有资质的机构派遣的人才,还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公司有存档,这项由行政人事部准备)
二、其他事项
1、为未成年独生子女申报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和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为未成年的非独生子女办理随员,提供子女户口本复印件、出生医学证明、准生证或者社会抚养费缴纳证明、父母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6周岁以上的提供在读证明)。
3、为配偶申报随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户口簿复印件(需外地详细住址首页)。如配偶符合办理《上海市居住证》条件的,建议分别办理《上海市居住证》主证。(请注意些项,如有需办理的请交齐此项材料)
三、下列材料可以增加分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1、专业技术证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及有关推荐证明等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申领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出具配偶的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个人收入证明(近期三个月内任何一个月的由税务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税单);
4、学位证书及验证证明;
5、国外工作单位出具的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和国外工作收入纳税税单(验原件)。(加分值的材料,建议有的都交齐)

需要办理居住证的同事,请按此说明准备好相关材料(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的只提供原件即可),并于本月20日前交至行政人事部。
行政人事部将于本月20日统一为大家办理居住证申请等相关手续,本期材料未准备齐全者将推至下期统一办理时办理,请大家注意按时提交材料。

http://www.21cnhr.gov.cn/policy/detail2.jsp?lmCode=A2001&viewID=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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