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工伤纠纷,被起诉索赔67万元!!!!求救

发布时间:2024-05-30 03:24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家在建房时承包给一个没有资质证明的"包工头"郑某,郑某用人我向来不理,但郑某把他的大舅(本来就是弱智)叫过来帮忙,他的大舅的工作可能只是帮忙拉一下砖头,但有一天他的大舅从二楼房梯间摔到一楼,造成的工伤,工伤鉴定为四级伤残(工伤鉴定是他们自己去做的,我全不知情),现在包工头和伤者的家人却向我家起诉要求我家赔偿误工费、医疗费,抚养费....等等一共67万元.

合同上注明发生工伤是由包工头全部负责的,虽然我也知道这合同无什么效力,但农村自建房都是以这种型式来建房.何况包工头的大舅本来就是弱智的,那伤残该怎样来判断?现在鉴定书上写以弱智、瘫痪为由判为四级伤残。

请各位活神仙们来帮帮我!!

问题解答:

首先,不是工伤事故。“包工头”没有资质,应该称“非法用工”。

其次,这应该是一起民事纠纷,你应找一位律师好好的咨询一下。

最后,你要看清楚,“四级伤残”的结论是什么单位作出的,没有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伤残等级是不能作为工伤处理的依据的。

工伤的主体一般都要求是单位,你自己家建房,工伤哪会轮到你负责....

你手里有伤者的工伤认定文书没有? 文章开头的主体如果不是你,就不轮你负责

伤者家属起诉你的是民事诉讼吧?

第一、目前农村建房一般都需要有资质的建筑公司承建〔山东省标准: 第十九条 村庄、集镇规划区内的下列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或者选用通用设计、标准设计:
(一)2层以上的住宅和其它混合结构的民用建筑,或者跨度在6米以上的单层民用建筑;
(二)多层或者跨度在6米以上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三)属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小型以上的独立烟囱、水塔和水池等构筑物;
(四)道路、桥梁、给排水、供气、供暖等公用设施、基础设施。
第二十条 在村庄、集镇规划区内从事开发和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组织、个体工匠,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按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建设任务。〕如果没有资质,则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你的承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承包人无力赔偿,则要你赔偿损失。你赔偿后,可以向承包人追偿。第二、你对伤残鉴定不报,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但一般要你提供受害人以前弱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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