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箱号CPSU开头的,不知道哪个船公司
我们的货代说产生超期费与他们无关,原因是由于承运人的目的港代理一直没给他们到货通知,这个理由成立吗?
问题解答:
产生超期费,
进口方,货发出来以后,你们应该按提单上了跟踪货,
现在产生了,双方都有责任。
目的港代理一直没给他们到货通知,这个理由成立,但需要核实的。要有证据。
不然这个费用他们不承担的。
一般货到上海后,上海这边的货代会通知提单上的收货人一份(到货通知书)
通知收获人去换单,然后清关。
这样的一个程序,你可能追索。。。
7天以内是10美金/天,7天以后翻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