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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15 16:32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们几家房子出路以前是5米,现被两家新建房强占只剩1.65米.我们起诉建房主,法院判到太和国土资源局管.2008年3月18日国局依据,土地法,第62条,第77条.责令房主在15日内退还非法战地,194.8平方米土地,并于拆除的处罚决定书.房主不但没拆,而且继续建房.我们几家到太和国土局问多次未果.我们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吗?

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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