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离带走公司笔记本电脑和手机

发布时间:2024-05-31 05:10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公司一员工上班十几天后自离,将公司配置的笔记本电脑和手机带走,公司想依法追究起法律责任,但公司去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人员说这是职务侵占,必须要价值在一万元以上才能立案,要不去起诉。各位专家,我要怎么弄公安机关才能立案,进行网上通缉。(方法要简单)
他是应聘外贸经理,工作需要不得不给配置,那里想到此人素质这么低

问题解答:

说笔记本里有重要文件

晕。十天就给他手机和笔记本?你们公司也太有钱了。至少也得签合同之后再配噢。

你是公司老板,有的是钱,为了个电脑和笔记本就做这样的事,我估计他是一个很穷的人,要我说就算了

笔记本多钱? 电脑多钱? 你不会跟警察说啊 这还关系到商业秘密问题 完全可以起诉他 真苯

要我说就算了,再说你们也没有签合同真打起官司来也麻烦的很,当初给他配电脑手机的时候有没有签过合同书,如果没有你就当吃个哑吧亏,如果有的话直接可以上法院起诉告他盗窃.

你就听公安的,要来软的。给点钱送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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