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是上海浦东的动迁户,动迁的时候安置协议书上写的是我,父母,还有哥哥,但是目前哥哥失踪,找不到人,想要办理房屋产权证,但是依据法规办理房屋产权证需要安置人全部到场才能办理,请问在这个情况下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证?谢谢了!
补充细节,我哥哥那部分是房屋补偿,土地证上是一起拥有的宅基地,还有我哥哥失踪了四年了,以上
问题解答:
可以向法院起诉析产,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指定财产代管人。
申请宣告你哥失踪。
以上回答仅根据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断,仅供参考。
你说是法律法规,那是哪条法律法规呢?而且安置补偿协议中你哥哥那部分是房屋部分还是货币补偿?还有,就是你哥哥失踪多久了?没到2年连申请失踪都没办法(一般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