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们冒签劳动合同
要不我就去告发我们公司了
问题解答:
是合理的。
一般以合同为准,合同上规定的要你提前你就要做,签合同时候注意。
还有一些是规章制度,第一次公布时候你有问题就要提出来反驳,不然一旦制度实施,等同合同效力(除非制度是无效不合法的)不过当你在职时候也不敢提出来,只能吃个闷亏。
当然,如果你有经济能力,有时间和公司耗,和他们打官司,也有获胜的希望。建议吃点小亏吧,下次注意点。
有空看看新的劳动合同法吧!
说什么都要讲证据的,公司按这个规矩来,是有点狠了点,
还好了那.我们公司说辞职必须提前1个月,重要岗位的还要提前3个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