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于2008年2月28日上午9时整,在上海三林农业银行大门口,右边第一台ATM机内取钱后将卡放在机器内,大约5分钟从银行出来,被下一位排队着偷取走我现金(15000元)。我(mq-2005@163.com)当时已报警,他们说你去找刑队,刑队说不能立案,这不是盗窃。后来经过一个月的奔波,于3月31日,在灵山路800号经侦大队(陈警官)立为"信用卡诈骗案".偷取款人是骑摩托车的.但推(摩托车)的正面录像还没调出来.警察说不能贴协查通告(是不是立诈骗案的原因)?也不知道是否查过?是否立案了,也没有书面通知给我?不知能否立盗窃案? 立诈骗案肯定是破不了的。一年了,警察是不是要取消了啊?
上海警察是不是要取消立案啊?能否查到书面通知立案吗?
问题解答:
查肯定是查得出来的,但警察觉得查出来的成本都大于15000了,所以就懒得理你了。
而且这个是可以以盗窃立案的,不过立案跟破案就又完全是两码事了。
节哀吧,下次小心;警察是指望不上的。
这样很难啊......
有摩托车牌照,说不定是假的。
牌照是真的,说不定找不到人。
这事儿就这么拖着,如果你狗屎运好,如果那个人是屡犯的话,如果捉拿归案的话,如果他招出以前犯的事儿的话,可能会被通知去领回你的钱~时间是不久后呢?还是若干年后呢?这个也不知道......
以后小心点吧~~~
这个好像属于行用卡诈骗的,昨天听新闻北京就在机场抓了一个要回美国的女的,她也是用人家留在ATM机理的卡取了14000元,给抓了。
这是属于信用卡诈骗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的,当时在ATM机上也有摄像头,监视器啊,在银行的系统可以看到监控录像的,如果那个人用你的信用卡取完钱,然后又用自己的卡取钱,这样是可以查的出来的,而且到这个地方取钱的人,有很大几率都是在这附近住的人。
春晚有句话说:人家有的是背景,而我有的只是背影而已
相信你现在也体会到了,如果用你的卡取钱的人找到了,那就恭喜了,以后小心!如果找不到,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还是那句 以后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