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养老金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29 10:16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拜托大家帮忙了,我查了很多网都查不到,记住一定是2009年的!!!

问题解答:

基本养老金调整分为普调和特调。普调根据缴费年限长短对符合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普遍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特调在普调的基础上,对需要政策倾斜的特殊群体再进行一定幅度的调整。

普调办法和标准1、凡符合2009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08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95元。

2、退休人员按上述标准普调后,对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从第16年起,每满1年增发5元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特调对象和标准

特调是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且具有高级职称和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退休人员,从2009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1、退休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相当于副教授以上,含高级技师)的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发80元。

2、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倾斜,建立高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倾斜机制。截至2008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另再增发2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另再增发30元。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按60元的标准增加养老金;对2009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每人每月按95元的标准增发养老金。

3、对1953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7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55元。

4、对1956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原工商业者,缴费年限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45元;缴费年限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另增发35元。

5、企业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可按平均水平计发。

同时符合上述1、2、3、4、5项条件(3、4项交叉者除外)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为切实保障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根据国家关于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有关文件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本市出台了增加本市城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法,从2009年1月1日起,本市2008年底以前已按城镇养老保险相关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将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

先是每人每月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具体办法是:人人增加基本养老金90元;再按照本人工作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

在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明确“向退休早、基本养老金相对偏低的人员适当倾斜”的要求,对年满70周岁、月基本养老金不到2000元的高龄老人再实施特殊增加办法,具体办法是: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1934年1月1日~1938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1929年1月1日~193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0元。上述人员增加后的月基本养老金最高不超过2000元。

企业退休人员按照上述办法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每人每月再专门增加20元基本养老金。

这次本市共有319万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可按规定增加基本养老金,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自1月22日起通过相关银行、邮局发给退休人员。市民如需咨询,可拨打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12333。
http://www.12333sh.gov.cn/2007sxy/2007news/2007zxdt/200901/t20090119_10606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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