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07年办的居住证,08年05月20就过期了。
当时居住证刚办下来,我就辞职。因此,没有交过什么金,也没开过社保。(一直交的是上海外来就业人员综合保险)。
现在,重新办,必须要补交居住证有效期内的社保,但是以前的用人单位不可能交阿,而且我也没有社保帐户。
不知道,怎么处理,
拜求高人指点。
浦东新区商城路办理的,08年5月20日到期
现在工作单位在杨浦区,上市公司。
个人所得税正常缴纳的,除了07年07月-09月找工作期间。
现在居住证新办法出台,貌似不能再新办了。 只能续办, 我都无语了。
问题解答:
如果你现在的公司愿意帮你开通社保帐号。你可以通过单位自己出钱补上以前的社保。如果你现在的单位不能这样操作的话。
楼主只能等居住证过期一年后,重新申请新办居住证。
不需要那么麻烦
你是哪个区办理的居住证
你现在单位是注册在哪个区的
个人所得税有正常缴纳过吗
我需要知道你的确切情况才能给你最好的 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