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八月中旬,我在南京某五星级酒店预定了12月上旬的婚宴,交了定金(有合同为证)、签了合同。1个月后,酒店以“政府要征用酒店开会”的名义(口头通知),要取消合同。后来经协商,我修改了自己的结婚计划。可是前几天,我发现酒店当日并没有什么政府会议,而是另一对新人在举办婚礼(有照片为证),只是他们婚宴的桌数比我预定的要多。问如何起诉,要求多少赔偿?
问题解答:
离开他,让他少赚我们的钱。哪里都有饭店,离了他,我们照样婚礼。要求他们退回我们的定金。看他们有何反应。再做定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