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外资企业做了一年,经理才让我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怎么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恩

发布时间:2024-06-02 10:58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我在上海南汇区的工厂上班工资很低最近都不打算干了,经理今天才让我签订劳动合同,我当时拒绝了,经理说你不签字的话你现在就不要做了,我说要是签订合同的话也行,但是要从我第一天上班时开始签订并且补交养老金,经理说在和老外商量商量,我想请问,工厂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和我一起进厂的三个人都没签订合同,其他员工都签订了,我们怎么才能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呢? 谢谢!!!
通过什么途径去申请仲裁呢,能否及时给我处理哪?

问题解答:

你确定不想在该单位工作了,很简单,直接去当地劳动部门投诉就行了.从你叙述的来看,单位这样做肯定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和从08年2月起的双倍工资.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当然不合法,晕,又是一个垃圾企业!

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签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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