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旅馆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发布时间:2024-05-27 19:23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某旅馆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
(1) 旅游景点门票收入650万元
(2) 景区索迫客运收入380万元
(3) 民俗文化村项目表演收入120万元
(4) 与甲企业签订合作经营协议:以景区内价值2000万元的房地使用权与甲企业合作经营景区酒店(房屋产权仍属公司所有),按照约定旅游公司每月收取20万元的固定收入
(5) 与乙企业签订协议,准予其生产的旅游产品进入公司非独立核算的商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一次性收取进场费10万元,当月该产品销售收入30万元,开具旅游公司普通发票
(6) 处理已使用过的旧车一批。其中机动车1辆,原值15万元,售价5万元;电动观光车10辆,原值4.2万元/辆,售价0.8万元/辆。
要求:
(1) 计算门票收入上交额度营业税
(2) 计算索道客运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3) 计算民俗我能花村表演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4) 计算合作经营酒店收入应缴纳的营业税
(5) 计算酒店应缴纳的营业税
(6) 计算酒店应缴纳的增值税
(7) 计算旧车处理应缴纳的增值税

问题解答:

某旅馆开发有限公司2006年8月发生有关业务及收入如下:这个旅游问答期待您的解答,请登录账号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回答这个问题。

热点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