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我以前在一家四星级酒店上班,但那边一直以来对于节假日上班都是只给同等时间的补休,从未给过加班工资。并且从入职到离职也从未给过工资条。我现已离职一年,请问原酒店是否属于违法?我还能维护自己的利益吗?我一个同事离职半年了,能要回以前的加班工资吗?谢谢。
我指的节假日是春节国庆节等,加班时酒店只给同等时间的补休,从不给加班工资。
问题解答:
不违法
酒店的工作应该属于特殊工种,时间性很强,所以周六日可能要上班,你要知道什么叫加班费,如果你周六日上班,而且也没有补休,那是要给加班费的。这家酒店只是休假的时间不一样,法律也没有规定,周六周日是休假日,只是规定,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节假日的加班应该是给双倍工资,同时还要按规定节假日补休,但是估计你要不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