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自秦穆公至秦始皇的历代秦国国君的姓名,功绩与过失。

发布时间:2024-11-01 08:01 发布:上海旅游网

问题描述:

秦朝自秦穆公至秦始皇的历代秦国国君的姓名,功绩与过失。
个人兴趣,呵呵,如有好的答案一定加奖励分!!!

问题解答:

秦非子 前900年~前846年 在位54年
  秦公伯 前846年~前844年 在位2年
  秦 仲 前845年~前822年 在位23年
  秦庄公 前821年~前778年 在位44年
  秦襄公 前777年~前766年 在位12年
  秦文公 前765年~前716年 在位50年
  秦静公 (又作竫公,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为秦文公之长子,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他在文公四十八年时去逝,赐谥号为竫公,并改立竫公之长子赢立(秦宪公)为秦公爵位继承人)
  秦宪公 前715年~前704年 在位12年
  秦出子 前703年~前698年 在位6年
  秦武公 前697年~前678年 在位20年
  秦德公 前677年~前676年 在位2年
  秦宣公 前675年~前664年 在位12年
  秦成公 前663年~前660年 在位4年
  秦穆公 前659年~前621年 在位39年
  秦康公 前620年~前609年 在位12年
  秦共公 前608年~前604年 在位5年
  秦桓公 前603年~前577年 在位27年
  秦景公 前576年~前537年 在位40年
  秦哀公 前536年~前501年 在位36年
  秦夷公 (是中国春秋时代秦国人,秦哀公之子,被立为秦公爵位继承人。《史记》称夷公“早死,不得立,立夷公子,是为惠公。”,亦即他未曾成为秦国的正式君主。)
  秦惠公 前500年-前491年 在位10年
  秦悼公 前490年-前477年 在位14年
  秦厉共公 前476年-前443年 在位34年
  秦躁公 前442年-前429年 在位14年
  秦怀公 前428年-前425年 在位4年
  秦灵公 前424年-前415年 在位10年
  秦简公 前414年-前400年 在位15年
  秦惠公 前399年-前387年 在位13年
  秦出公 前386年-前385年 在位2年
  秦献公 前384年-前362年 在位23年
  秦孝公 前361年-前338年 在位24年
  秦惠文王 前337年-前311年 在位27年
  秦武王 前310年-前307年 在位4年
  秦昭襄王 前306年-前251年 在位56年
  秦孝文王 前250年-前250年 在位1年
  秦庄襄王 前249年-前247年 在位3年
  秦始皇帝 前246年-前221

  秦国历代国君伟业
  详细资料请点击网址

  http://i.mop.com/djxa0/blog/2006/08/31/2199428.html
  秦自襄公始为诸侯,文公驱戎立于岐山,春秋之世唯穆公可书,下面我从秦穆公开始说一下秦国诸位君主.

  秦穆公 (?—前621)春秋时代秦国国君。嬴姓,名任好。在位三十九年。谥号穆。在部分史料中被认定为春秋五霸之一。秦穆公非常重视人才,其任内获得了百里奚、蹇叔、丕豹、公孙支等贤臣的辅佐,曾协助晋文公回到晋国夺取王位。周襄王时出兵攻打蜀国和其他位于函谷关以西的国家,开地千里,因而周襄王任命他为为西方诸侯之伯,遂称霸西戎。

  公元前三五○年,卫鞅进行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是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目的在于进一步谋求富国强兵。主要有下列六点:

  (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史记》说:卫鞅“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商君列传》)。“开”就是开拓的意思。蔡泽说:商君“决裂阡陌,教民耕战”(《战国策·秦策三》)。“决裂”的目的是为废除井田制,董仲舒就曾指出:商君“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买卖”(《汉书·食货志》)①。“阡陌”是指每一亩田的小田界,“封疆”是指每一顷田(一百亩田)的大田界,合起来可以总称为“封”。具体地讲,“开阡陌封疆”,就是废除井田制,把原来“百步为亩”的“阡陌”和每一顷田的“封疆”统统破除,开拓为二百四十步为一亩,重新设置“阡陌”和“封疆”。《说文解字》说:“六尺为步,步百为亩。秦田二百四十步为亩(末句,徐铉本无,徐锴本有)。”唐代《一行算法》说:“自秦孝公时,商鞅献三术,内一,开通阡陌,以五(当作“六”)尺为步,二百四十步为亩。”(《太平御览》卷七五○引)杜佑《通典》又说:“按周制,步百为亩,亩百给一夫。商鞅佐秦,以一夫力余,地利不尽,于是改制二百四十步为亩,百亩给一夫矣。”(《州郡典·雍州风俗》)可知这时“开通阡陌”,采用二百四十步为亩的大亩制,用来分授无田耕种的农民,依然实行着“百亩给一夫”的授田制度。早在春秋晚期,晋国六卿中的赵氏已废除井田制,改用二百四十步的大亩制,这时卫鞅变法,该是吸收了过去赵氏改革的经验,并进一步加以发展,适应了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的需要。这时卫鞅的改革,是在秦国境内正式废弃井田制,确认自耕农的土地所有制,并扩大政府拥有土地的授田制度,促进小农经济的发展,增加地税收入。还必须指出,卫鞅这次对农田制度的改革,一方面是破除了旧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废除了井田制,即所谓“坏井田,开阡陌”(《汉书·食货志》);另一方面是重新设置了新的阡陌封疆,用法令形式保护了土地私有制,所以后世有人说卫鞅“灭庐井而置阡陌”①。《秦律》严禁对私有土地的侵犯。《法律答问》有一条律文:“盗徙封,赎耐。”就是把私自移动田界看作“盗”的行为,要判处耐刑(剃去鬓发),但允许出钱赎罪。接着又对这条律文解释说:“何如为封?封即田阡陌、顷畔封也,是非是而盗徙之,赎耐。何重也?是不重。”说明田界不应该这样“盗徙之”,这是对私有土地的侵犯,应该判处耐刑,并认为这种刑罚“不重”。

  (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卫鞅这时把许多乡、邑、聚(村落)合并为县,建置了四十一个县(《史记·秦本纪》,《商君列传》作“三十一县”,《六国年表》作“三十县”),设有县令、县丞等地方官吏(《商君列传》),还设有县尉(《商君书·境内篇》)。县令是一县之长,县丞掌管民政,县尉掌管军事。公元前三四九年“初为县有秩史”(《史记·六国年表》),就是在县官之下,开始设置有定额俸禄的小吏,从此县一级地方行政机构才正式确立。县制的普遍推行,是为了把全国政权、兵权集中到朝廷,建立中央集权的统一的政治体制,以便于巩固统治,发展小农经济。《商君书·垦令篇》说:“百县之治一形,则从;迂者不饰,代者不敢更其制(原脱“饰代者不”四字,从孙诒让校补),过而废者不能匿其举。”就是说,各县的政治制度都是一个形态,则人人遵从,奸邪的官吏不敢玩弄花样,接替的官吏就不敢变更制度,犯了错误而罢黜的官吏就不敢掩盖其错误行为。《垦令篇》还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民不劳”、“民不敖(遨)”,做到“农多日,征(征收赋税)不烦,业(农业生产)不败,则草(荒地)必垦矣”。

  (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这时秦国为了争取中原,图谋向东发展势力,把国都从雍迁到咸阳。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而旧都雍,旧贵族的习惯势力较爱猫扑.爱生活的开展。同时仿效中原各国国都的规模,修建冀阙(古时宫廷门外的一种高建筑,用以悬示教令)和宫殿。

  (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这是在公元前三四四年(秦孝公十八年)具体实施的,对于统一赋税制度、俸禄制度和发展商业,都有一定的作用。传世有这一年颁布的商鞅方升(现藏上海博物馆)。经上海市标准计量管理局测定,商鞅方升的内容,秦一升的容积为二百零二点一五立方厘米。又据这个升的铭文,容积是当时尺度的十六又五分之一立方寸,以此推算,

  每立方寸的容积为十二点二五七立方厘米。再由此推算,当时秦的一寸是二点三零五厘米,一尺是二十二点零五厘米(参见本书第六章第四节的“度量衡制的颁布和校验”)。

  (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公元前三四八年(秦孝公十四年)秦“初为赋”①,这是按户按人口征收的军赋,就是云梦出土《秦律》所说的“户赋”,也称“口赋”,为汉代“算赋”的起源。《秦律》规定,男子成年要向政府登记,分家另立户口,并缴纳户赋。如果隐瞒户口,逃避户赋,就成为“匿户”,要严加惩罚。如果男子成年而不分家登记户口的,要加倍征收户赋。卫鞅曾下令:“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史记·商君列传》②。当时卫鞅没有采取鲁国季孙氏那样“用田赋”(按田亩征赋)的办法,而采取按户按人口征赋的办法,这是为了奖励开垦荒地,发展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杜佑指出这是“舍地而税人”(《通典·食货典·赋税上》);马端临也说,这是由于“任民所耕,不计多少,于是始舍地而税人”(《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商君书·垦令篇》说:“禄厚而税多,食口众者,败农者也。则以其食口之数,赋(原误作“贱”,从孙诒让说改正)而重使之,则辟淫游情之民无所于食。”这是说,俸禄厚而收入田租多的,家中养着众多吃闲饭的人,这对发展农业生产不利。政府按“食口”征收口赋,并加重他们的徭役,那末这些游荡懒惰的人就没处吃饭。这说明卫鞅采取这项措施目的之一,是为了限制官僚地主豢养的食客的数目。但是,征收口赋的结果,受害最大的还是广大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因为这样大大增加了贫苦劳动人民的负担。卫鞅规定一家有两个成年男子的必须分家另立户口,否则就要加倍征赋。这是为了确立以一夫一妇为单位的农户,以便于开垦荒地,扩大农业生产,增加赋税收入。这种对不分家的成年男子加倍征赋的法令,有助于小农经济的发展,但是给贫苦人民带来了沉重的灾难。汉代初年贾谊就说:“秦人家富子壮则出分家,家贫子壮则出赘。”(《汉书·贾谊传》)就是说,比较富裕的人民,子弟一到壮年就分家另立门户;贫苦的人民因为负担不了户赋,只能典质给富户成为家奴性质的“赘婿”了。

  (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由于秦国的西南和西北都是少数部族,秦国统一了许多少数部族地区,因而秦国残留的戎狄风俗是较多的。这时卫鞅按照中原的风尚、习俗把残留的戎狄风俗革除,目的还是在于加强统治。

  公元前三四○年卫鞅设计生擒魏将公子昂,大破魏军,迫使魏国交还一部分过去夺去的西河地。卫鞅由于这个大功,受封於商(今陕西商县东南商洛镇)十五个邑①,号为商君。

  卫鞅的第二次变法,从经济上和政治上进一步剥夺了旧贵族的特权,损害了旧贵族的利益,结果太子也犯法了,卫鞅因此对太子的师傅公子虔等用刑①,于是遭到公子虔等人的强烈反对。公元前三三八年,秦孝公去世,太子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卫鞅“欲反”,秦惠王要逮捕他,他回到封地商邑发兵抵抗,出击郑(今陕西华县)。但因寡不敌众,被秦兵杀死于彤(今华县西南),并被处以车裂的刑罚。

  卫鞅吸取了李悝、吴起等法家在魏、楚等国实行变法的经验,结合秦国的具体情况,对法家政策作了进一步发展,后来居上,变法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他进一步破除了井田制,扩大了亩制,重农抑商,奖励一家一户男耕女织的生产,鼓励垦荒,这就促进了秦国小农经济的发展。他普遍推行了县制,制定了法律,统一了度量衡制,建成了中央集权的君主政权。他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制定二十等爵制度,这有利于加强军队战斗力。他打击反对变法的旧贵族,并且“燔《诗》《书》而明法令”,使变法令得以贯彻执行。由于这一切,秦国很快富强起来,奠定了此后秦统一全中国的基础。正如汉代王充所说的:“商鞅相孝公,为秦开帝业。”(《论衡·书解篇》)

  卫鞅变法对此后秦国以及秦代的影响是十分深远的。云梦出土的《秦律》就是在这个变法的基础上修订、补充、累积而成。《秦律》也多处讲到连坐法,例如户籍登记有隐匿或不实,不但乡官要受罚,同“伍”的也要每户罚一盾,“皆迁之”(即罚戍边)。《秦律》也把镇压“盗贼”放在首要地位,并对轻罪用重刑。例如盗取一钱到二百二十钱的要“迁之”,盗取二百二十钱以上和六百六十钱以上要分别罚作刑徒,盗牛者要罚作刑徒,盗羊或猪的也有相当的惩处,甚至偷采别人桑叶不满一钱的也要“赀徭三旬”(即罚处徭役三十天)。对五人以上的“群盗”则追捕处罚更严。同时《秦律》还有许多对各种逃亡者追捕处罚的规定。

  秦惠文王驷:嬴驷当国之时,正是纵横之风大盛的时候.他的一生离不开的两个名字,一个是商鞅,这个名字带给他的开始是屈辱,而后是由衷的钦佩;另一个就是张仪,这个自信只要有舌头就能征服天下的外交型相邦,秦国在他手中,平稳的过度了商鞅变法所留下的阶级矛盾,为秦国的开疆阔土展开了新纪元.

  张仪一作张义(见十三年相邦义戈、王四年相邦张义戈、《战国纵横家书》二十二等),原是魏公族庶支出身,曾游说楚王没有得志,路经东周而入秦,曾得东周昭文君的礼遇和资助。公元前三二九年来到秦国,正好楚威王攻魏,张仪游说秦惠王出兵帮助魏国,于是以新得皮氏的“卒万人、车百乘”支持魏作战,因而魏楚大战,魏打败楚于陉山,秦因而得以顺利地接收河西地区(《韩策二》公孙昧谓公仲谈及此事,《韩世家》襄王十二年有相同记载)。公元前三二八年秦使公子华(一作公子桑)与张仪围攻魏的蒲阳(今山西隰县),攻取了,却请秦王归还给魏,又请秦王使公子爵作为“质子”送到魏国,这是张仪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张仪前往魏国劝说魏惠王“不可以无礼”,魏因而把上郡十五县连同少梁在内献给秦国,秦惠文君因以张仪为“相邦”,把少梁改称为夏阳(《史记·张仪列传》)。就在这年秦打败赵将赵疵,取得蔺(今山西离石西)和离石(今山西离石)。次年秦又把焦、曲沃及皮氏归还魏国①,这是张仪进一步推行他的连横策略,并准备下年秦惠文君称王。

  公元前三二六年秦“初腊,会龙门”(《六国年表》,《秦本纪》只作“初腊”)。腊祭是冬季酬谢有关收获的鬼神的祭祀,具有庆祝丰收、慰劳劳动人民的意义,这是个群众展开娱乐活动的节日,男女齐集,全国人民热烈参与的。这年秦开始举行腊祭,并在龙门(今陕西韩城东北)集会。龙门是黄河上游的神圣之地,两岸峭壁对峙,形如阙门,传说为夏禹治水时所开凿。黄河上游原是河宗氏等部族“游居”之地(见《穆天子传》),从这年起,举行腊祭而在龙门集会,有其特殊意义。因为秦新得河西郡和上郡,这一带原是游牧于黄河上游的戎狄部族的“游居”之地,秦要和这些戎狄部族友好相处,借此可以联欢。此后六年(秦惠文王更元五年)“王北游戎地至河上”(《六国年表》、《秦本纪》作“王游至北河”,《正义》:“王游观北河,至灵夏州之黄河也”)。这就是秦和河上戎族相处友好的结果。后来秦昭王二十年又到上郡、北河(《秦本纪》)。秦这个“初腊,会龙门”的设施,主要目的就在于巩固新得河西郡和上郡的统治,加强与周围游牧的戎狄的联系。

  公元前三二五年四月戊午(初四)秦惠文君举行称“王”的仪式,按照齐、魏“会徐州相王”的先例,邀请魏、韩之君入秦朝见,推尊秦君为王,同时秦王也承认魏、韩二君的王号,而且魏韩二君还当场为秦王驾御作为称王标识的坐车,如同魏惠王在逢泽之会称王那样的“乘夏车,称夏王”①,以前逢泽之会有泗上十二诸侯参加朝见;齐魏会徐州相王,除了魏、韩之君参加外,也还有许多小国参加朝见。估计这次秦君称王的仪式上,也还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后汉书·西羌传》说:“秦孝公立,威服戎羌,使太子驷率戎狄九十二国朝周显王。”秦孝公时既然有太子驷率许多戎狄之君朝见天子,这时太子驷(即秦惠文君)自己称王,当然必须有许多戎狄之君来朝。上年的“会龙门”,必然曾招徕许多戎狄之君参加,为此次称王仪式作好准备。张仪这样推尊秦惠文君为王,同时又承认魏、韩两君的王号,具有巩固秦与魏、韩连横作用。

  长平之战,也是近交远攻的典型战例。秦越过魏、韩与赵决战,消灭赵军主力的绝大部分, 长平战后秦军围攻邯郸,赵频频求救,各国不敢轻举妄动,即使是答应援赵的魏楚军队也顾虑重重裹足不前举棋不定,魏王受秦王书信威胁,命将军晋鄙作壁上观,楚春申君的援军行 动迟缓,进至新中,战争已结束。近在咫尺的齐国按兵不动,不敢趁火打劫捞取好处。这几国都是受秦严重打击后军力不济军心虚怯而不敢积极援赵,这都是秦交替运用两种策略取得 的效果。

  点评:
  良马被食,秦穆公的恼怒是可想而知的。然而事情已经发生,杀了几个乡人,良马也不能复活,而且很可能激起民怒。顺水推舟的宽恕这些乡人不愧为最佳的选择,而最终的结果也恰恰证明了这一点。

  进退有度,才不至进退维谷;宠辱皆忘,方可宠辱不惊。

发动机开始大幅数据库的发挥

热点新闻